法律问答

在这个单位工作了19年,我没有签订合同或保险。现在我也在工作。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2022-04-29 05:5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如果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不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某些违法行为还要支付相应赔偿金;如果公司不是以员工严重违纪或违法行为等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 一般员工主动提出辞职是没有补偿的,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 按照法律规定,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自第二个月起支付双倍工资。如果不干了,可以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具体的建议你到附近律所当面咨询律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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