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土地长期租赁合同中,我所负责的土地已租给他人很长一段时间,以便建造一座工厂。租赁期限最长为30年。现在土地的权利得到了确认。我能以我的名义确认这项权利吗?

土地纠纷
2022-03-26 20:37: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国有土地使用权租赁的期限有两种形式,长期租凭和短期租凭,长期租凭的话一般都是在20以内,短期租凭的话是在5年以内,并且如果需要在土地上面建造建筑物是需要将短期租凭变更为长期租凭才可以
  • 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 国有土地租赁的期限有短期租赁和长期租赁两种形式。短期使用,或者用于修建临时建筑物的土地,应实行短期租赁,租赁期一般不超过5年;需要进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后长期使用的土地,应实行长期租赁,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但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土地出让的最高年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