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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天津卓旭律所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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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涉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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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周晖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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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建筑工程、证券投资、征地拆迁、债权债务、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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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马晓堃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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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债权债务、继承、行政纠纷、损害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医疗纠纷、建筑工程、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互联网纠纷、证券投资、人格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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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仁律所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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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继承、征地拆迁、建筑工程、医疗纠纷、损害赔偿、行政纠纷、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险纠纷、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人格尊严、涉外纠纷、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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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董建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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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征地拆迁、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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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梁海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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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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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李焕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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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刑事案件、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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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孟德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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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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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刘宗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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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征地拆迁、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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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范志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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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征地拆迁、房产纠纷
从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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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律师问答
土地流转协议内容包括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内容包括:发包方和承租方的名称、土地的面积位置信息、土地用途及流转方式、流转经营期限、流转金额以及交付方式、双方权利义务、合同变更和解除、违约责任、合同生效要件约定等。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条  土地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 (二)流转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流转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流转土地的用途; (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 (七)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时有关补偿费的归属; (八)违约责任。 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对鄞州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拆迁补偿协商不一致,对拆迁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电杆占地补偿一根杆多少钱?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根据实际损失赔偿
在哪里申请解决农村宅基地、法律对此类纠纷有明确规定吗?
你好,土地纠纷的解决办法如下:纠纷当事人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其他中间人或者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依法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房屋征收与补偿主体是谁
房屋征收补偿的主体具体是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一方主体是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而非作出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本身。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我的农村耕地已经被前夫种了很多年了,还没有归还。经过村委会的多次调解,我现在该怎么办?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