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家公司已经13年了。现在是九月。9日,人力资源部跟我谈了减薪或带薪休假的问题。我第一次说有4万元赔偿,但昨天跟我算的时候,我说只有3万多元。因为它是在月初9号通知我的,所以一个月内不需要赔偿n+1。你知道这是否合法吗?此外,我们过去每年都有年终演出。这次谈话是因为我已经整整一年没有工作了,也没有年终表现。我不知道这是否合法?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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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问题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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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请问你与公司是否签订劳动
合同?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半年奖和年终奖,那么公司无权单方面宣布取消。 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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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