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未婚生子,现在因某种原因要分手,孩子他坚持要,那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2019-02-26 10:11:5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没有结婚,也就不存在办理离婚的问题;双方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即可,不需要办理特定的手续;如果有小孩,可以协商小孩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一方抚养孩子一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支付标准是一般是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协商不成,可以就此问题向法院起诉解决
  • 抚养是父母子女间一种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的基础是血亲。抚养对父母来说是一种义务。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因此男女双方对在同居生活期间生育的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一条第二款“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承担非婚生子女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非婚生子女的抚养。生父生母对非婚生子女有抚养义务。直到子女18周岁为止。
  • 未婚生子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非婚生子女,“婚生子女”的对称,俗称私生子女。是指没有合法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私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益,私生子女同样有遗产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1、双方自愿非法同居之后,生育非婚生子女,后无法共同生活而分手,不能认定男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强奸妇女,不构成强奸罪,就不涉及侵犯女性身体权利的相关赔偿。此种情形下,女方要求男方给付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2、男女双方非法同居所生育的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歧视或危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父方或母方,应当支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直至非婚生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为止
    3、关于孩子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发生争议,不能达成一致,由人民法院按照子女权益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综合评价双方的:稳定住所、稳定工作、直系亲属是否有能力且愿意帮助照顾孩子等条件,以及双方之中的另一方是否存在严重传染性疾病、赌博、吸毒等恶习等严重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以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为核心原则作出抚养权归属的判决。
    4、抚养费的支付比例,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度收入的百分之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的,可以适当提高,但最高不得超过月度收入的百分之50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按照同行业收入或其年度收入,参照上述比例予以给付。如果有特殊需求可以适当要求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给付。如果孩子父亲有负担能力,且客观情形孩子的抚养确实需要增加,孩子母亲有权要求适当增加,双方可以交涉,交涉未果法院会按照实际的消费水平,综合男方的承受能力做出判决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5条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条、2条、3条、4条、5条、6条、7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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