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每月3600租了一个商铺,签合同时房东执意只签一年。东边隔壁的商铺跟我的面积户型完全一样,是房东亲戚的。前几个月有人要租隔壁,隔壁房东说他们面积比我们大,最后4000每月租出去了。西边隔壁面积大,租的比我们晚,比我们便宜。现在我们的商铺还有一个月要到期,房东改口说我们和东边隔壁面积一样,也给我们涨价到4000每月,还说西边隔壁的房子买的时候便宜所以租金便宜,天天打电话催交租金。但是那个地段生意并不好,根本赚不回房租。这种情况我们想用原来的价格续租,有什么办法吗?

2019-02-21 18:30: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从法律的角度上,合同变更需要征得租户的同意,所以:

    一、坚决不要直接同意(特别是短信、邮件等书面形式);

    二、涨房租的事情一定要有房东的书面请求,如果没有书面请求,房东会以租户商量为由拒绝承认涨房租的违约事实拒付违约金。(比如他说要涨房租3000,你觉得太贵了,说要搬走,但你搬走了他会说是你主动要搬的不给违约金)

    三、房东书面要求涨房租,租户不同意的情况下房东也可以按约终止合同,房东需提前通知租户并支付相应的合同违约金。
  • 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约定房屋的交付时间。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应约定派代表到现场检查房产的完好情况,应当结清前期的水电费、通讯费、闭路电视费等有关费用,并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
    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哪些有出租方承担,哪些有承租方承担。
    并且承租方作为公司,支付了房租金后,一定要向出租方索要正规有效的税务发票以免被税务部门查处。特别要提醒的是,在合同中要写明,租金是否是含税价。
  • 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可见,6个月以上的定期租赁为要式
    不定期租赁为非要式
  • 办理房租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时,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地产权证或者其他权属证明;若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
      
    2、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如果属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当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委托出租的,应提交委托合同;代理出租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
      
    3、承租人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时应提交自己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在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应当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个人,应当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个人,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应当提交经公证或者认证的登记注册证明。
      房屋租赁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当事人可以持租赁合同及自己一方应当提交的材料办理登记备案,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系统受理处应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