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租赁协议一般应当注意的事项如下:
1、确认出租方是否享有土地使用权;
2、
合同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是否已经按照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租。
第二十九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