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家的情况是这样的。我是一楼的居民,地下自来水漏水弄坏了我家的地板。本楼地下水管道维持房地产,请问房地产是否赔偿我的损失。

2021-08-06 16:04: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六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
  • 你好,可以起诉物业以及业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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