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们家租赁户不在家时自来水管崩裂了!把楼底下木地板,墙面所有毁坏了,如今要赔付4000,我想问一下义务在谁?谁来赔付?感谢!

2021-08-02 21:4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从传统民商法理论来看,机会丧失理论亦有一定的适用空间。合同法上,机会丧失理论主要适用于这样的情形:如果合同约定的内容就是为一方当事人提供一个获益的机会,则因一方违约导致该机会丧失当然应该予以赔偿。
    本案中,由于证券公司的原因发生了系统故障,使周某如丧失了利用原有股票进行交易的机会,从根本上剥夺了股民获利的可能性,如不让证券公司承担任何责任,民法通则规定的公平、诚实信用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原则就无从体现,客观上也放纵了证券公司违约行为的发生。
    所以,法院可依据民法通则的原则,酌情判令证券公司对股民交易机会的丧失给予适当赔偿。
  • 您好,可以直接起诉处理
  • 看具体情况才能判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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