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买的房子??首付18万??贷款10万是用我公公的住房公积金还的??房子也是写的他名???贷五年?已还了一年了??现在想更成我老公的名???可是没有房票??如果我一次性还完贷款??能更名么

2019-02-01 15:21: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如果是婚姻存续期间的房屋贷款,以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共同分担。
    2、离婚时,会进行析产,按个人所分得的财产分担债务。
    3、例如:婚姻存续期间即使只有一个人还债,等同于夫妻双方还债。
    4、离婚后,如果房子全部划给你,剩余的房贷全部由你负担。
  • 根据婚姻法及物权法的规定,婚前一方全额出资购房且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属于一方婚前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不计入在夫妻共同财产内,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房产。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采取得房产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 产。
    实际上,一方婚前出资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产证只是对购买方对房子产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是什么?  
    1、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限制:  
    (1)购买的房屋仅限于本市国有土地上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购买的房屋用于本人家庭自住。  
    2、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具有城镇户口,参加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  
    (2)借款人家庭(一对夫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者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还贷能力的债务。  
    (3)借款人申请贷款前,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即单位为职工汇缴累计满24次)并且贷款前6个月为连续缴存。  
    (4)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5)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在为职工个人补缴齐所欠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与贷款额等额相等的保证金后,职工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此项业务限在建行办理,同时须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复议同意。  
    (6)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2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