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村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有必要拆除村里的土块房子。他们还说,如果他们不享受补偿,如果他们想自己住,他们需要重建房子。在他们享受政策之前,他们在县城买了一栋大楼。现在他们说村里的房子必须拆除。这合法吗?

2021-07-15 16:55: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上面的房子的使用与宅基地保持一致,与所有没有关系,不是财产,离婚就别提这了。
  • 不管是什么结构的房屋,国家征收都必须按照规定标准给予补偿。镇村民房屋拆迁是按统规统建方式补偿。被拆迁住房人均面积在35平方米以内的每人安置35平方米住房,被拆迁住房人均面积在35平方米以上的,每人安置35平方米加上超出35平方米
  • 农村老房子被拆除的政策已经出台有以下四种:无主房屋:目前许多农村房屋由于家庭成员去世以及户口迁出等等问题,导致房屋找不到主人,或者房屋主人以及继承人因为去世已经销户,而这一类房屋将会归为农村集体组织所有,在农村旧房整治过程中将会被无偿拆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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