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妻子发生交通事故,被工程车撞死。目前,已经认定肇事司机全责,今天也拿到了责任认定书。现在,我想起诉要求赔偿,因为司机、工程车和保险公司都是外地的,我是不是还要去外地查询他们的工商信息资料啊?还是直接写好附带赔偿起诉书交到检察院就可以了?询问了2个交警,给我的答复不同,谢谢各位大状给我指点。还有,交警说,司机被判刑的话,我就不能要求精神赔偿金了?这对吗?我妻子的死,对我们家庭打击很大的。

2019-01-23 07:26: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 通常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在对伤者进行救治后,便是对于伤者损害赔偿的进行。一般来说,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会赶到现场进行为处理,并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
    当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完成后,便可以由按照其中的责任划分来进行赔偿的协商,如果不能达成合意,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以认定书为主要证据进行诉讼。当然,对于认定书存在异议也可以尽心申请复议
  •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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