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我家现在住的是平房,在市中心棚户区,今年要拆迁还建,我土地证上面积包括院子(原子大约60平方),房产证面积不包括院子,请问我可以申请按土地证面积赔偿给我住房吗?(房产证面积是107,土地证面积是166。)

2019-01-16 12:14: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 拆迁补偿中土地证面积,都是以产权证为准。房屋的产权证上登记的多少一般就认定多少。
    如果产权证登记的面积与实际不一致,那么在拆迁入户测量时,需要提出并作出认定。超出部分如果是合法建筑,是可以补偿的,如果超出部分是非法建筑,不予补偿,只按照产权证为准。
    如果只有土地证没有房产证,那么需要对房屋是否为违法建筑作出认定,如果是违法建筑是没有补偿的。如果房屋是合法建筑,那么以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基数去测量、评估。
    但是如果实际占地面积与土地使用证上的记载的面积不一致的,也要视情况认定。
    如果土地使用证的面积大于房屋的占地面积,那么对于空院、空地也是需要补偿的。
  • 你好,政府应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对相关的土地进行征用补偿,征用工作统一由地方政府委托相关单位办理拆迁事宜;政府会事先发出征用公告和补偿标准的公告,被征收人如果不同意补偿的方式和数额等,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予以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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