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平安做了无抵押贷款5万元。3年36期还清。2.15的息。年息?25.8%。利息高也就算了。但是他计算我分期还贷的方式?我很困惑。50000*2.15%=1075这个是利息??每个月要还这么多利息。以这个为标准应该是等额本息的利息计算方式。但是?我每个月要还??1389元左右的本金??50000元/36月=1389元/月。按这个计算好像就是按等额本金的利息计算方式。他用等额利息的利息加上?等额本金的?本金还款让我还36期??每期我要还??2450余元。。??我想知道他这样的还款方式是不是被国家法律所允许

2019-01-15 21:01: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可以与出借人协商分期偿还。
    2、有能力偿还或者有部分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出借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3、偿还借款时,本金应当偿还,利息在国家限定利率标准(年利率24%)之内的,也应当偿还。超过限定利率标准的部分,不需要偿还。
      《民法通则》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 商品房贷款利息计算方法有两种方式:
    一、等额本金还款方式:将贷款额按还款期数均等分为N期,按每期未还本金额乘贷款利率等到当期应还利息;
    二、等额本息还款方式:将贷款期间的本利和年金化,每期偿还的本息和均相等。利息计算较复杂,每期利息均不相等,但每期本息和相等。第一期利息为占用本金额乘贷款利率,将每期偿还的等额年金减第一期利息,就是第一期偿还的本金;第二期利息计算,是将第一期偿还的本金从贷款本金总额中减去,得到第二期本金数,再乘贷款利率得第二期的应还利息,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 信用卡会有一个免息期,在还款日之前还款的话是不会产生利息的,但是如果逾期的话就会有滞纳金了。
      以一张10000额度的信用卡为例,该卡账单日为每月10号,最后还款日为每月的30号。持卡人在11月1日刷卡消费10000人民币,11月10日出账单,最低还款金额为消费总额的10%——1000元:该持卡人如果在11月30号前存入10000元进行全额还款,是没有任何利息和滞纳金的产生;
      如果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即在10号以后,30号以前只往信用卡里存入1000元,就会产生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等到12月10日再出账单的时候,会产生总额为200人民币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10000(上月消费)乘以40(记账日至当前账单日的天数)乘以
    0.0005(利息)=200元。
  • 房屋抵押贷款的利息如何计算,  房屋抵押贷款的年利率分两个阶段:(以5年为界)  
    1、房屋抵押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
    4.77%;  
    2、房屋抵押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
    5.04%(按各地政府实际情况定)。  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30年。  贷款额度:最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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