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看到房子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合同,但认购单没有给我,物业顾问多次告诉我押金可以退还。我现在不想要这房子了。我不知道押金最终能否退还。如果我不还的话该怎么办呢?

2021-05-23 07:1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认购合同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购房定金可以退,但要符合法定情形才可以。
    一、法律依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二、具体情形:
    1、开发商没有销售资质,法律是支持退还定金的。
    2、如果是你和开发商因为合同里的条款没有达成一致,合同签订失败,购房定金是要退还的;等等
  •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不予退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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