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面试时要求被要求支付1500元的食宿费。我还给了我收据,并签署了合作协议。然而,后来我搜索了这家公司,发现有人说这是一家骗子公司。我还能拿回1500元吗?因为合作协议上写着自动辞职,一天十天,一个月,三个月不退休!但是我一天都没去上班!但是她的日期是昨天给我写的!

2021-05-14 14:57: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用工关系,就必须依法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双方各执一份劳动合同书的。如果用人单位一个月以上不订立劳动合同,那里劳动者可以反映到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双倍工资赔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有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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