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朱律师您好,2016年3月21日我父亲因浇地被同村的水霸残杀,八刀,至命的两刀是在我父亲没有一点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把我父亲的大动脉,脖子上的大动脉割断,手断及其残忍,法医验完尸亲口和我们说杀人者想活都活不了,这是咱们朔州市最恶性的故意杀人案,我们也就信以为真,法院一审开庭我们相信法律的公平,公正,因为我还有一个上研究生的弟弟需要钱上学所以就没请律师,而被告请了什么北京清华的两个律师黑白颠倒,最终判了一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于这个缓期我不明白,是不是二年以后杀人都还可以减刑,或者什么的,我不懂想向您请教一下,希望得到您的帮助。

刑事辩护
2019-01-08 19:3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上述规定供参考。
  • 故意杀人罪是我国乃至其他各国刑法中规定的最重罪名之一,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的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可以看出故意杀人罪原则上要判处死刑,又其他减轻的情节的可判处有期徒刑。
    1、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时,又实施杀人的。如抢劫中杀人的,强奸中杀人的。  
    2、出于恶意的报复,实施杀人的。这种行为主观恶意非常大。  
    3、犯罪对象特殊。如孕妇、残疾人、正在抢险人士。  
    4、多次杀人的。  
    5、组织杀人、雇凶杀人的。  
    6、教唆未成年人杀人的。  
    7、从后果上看,造成多人死亡的,或多人严重残疾的。  但也有些情况不宜判处死刑:主要有:  
    1、因为婚姻、土地、邻里、劳动纠纷引起的杀人事件。  
    2、有其他法定情节的。如未成年、孕妇、盲聋哑、自首、立功等。
  • 这要看是否属于死刑立即执行了,要是是法官宣判的是死刑立即执行,就必死无疑了,要是宣判的是死刑,缓期2年或几年执行,一般都死不了了!只要在监狱的表现稍微好些,就可以减为无期徒刑,然后表现好还可以减刑为有期徒刑。
  •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核准死刑缓期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五)对死刑缓期执行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中国从建国到现在有判处死缓在2年以后执行死刑的案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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