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现在盖的房子有些土地和别人交换了,当时也没有收据,现在不告诉国土局,我说占有他的土地,现在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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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协议约定,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视财力分期给付。
我国《土地管理法》中并没有规定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款发放给农户的次数,但不允许任何人侵占和挪用补偿款项。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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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并依法给予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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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证明土地是你家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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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