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3月22日进公司的,现在公司被炒鱿鱼了。本月20日是最后一天,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没有签字。公司和我说,20天后上班不支付工资。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怎么赔偿呢?赔偿几个月?应该支付工资还是应该支付实际工资?业绩不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6 23:16:04
-
当事人因民间民间借贷违约,经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义务,对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扣留、提取当事人的工资收入,但应当余留本人及其抚养人口必须的生活费用。必须的生活费用标准,一般参照当地社会保障部门所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
-
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支付补偿金,一般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来计算具体金额。
-
在劳动合同期内(如果劳动者没有过错)公司单方面解除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应支付2倍经济补偿金数额的赔偿金。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