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的房子,3800一个平方,总价40多万,20年还期,交了首付10万,30多万每月分期还,银行审核了几个月,这个月开始还款,不还不知道,一还吓一跳,本金还了一千三百多,利息还了两千三百多,利息是本金的一倍多快两倍了,20年里算下来要还100余万!我感觉很不合理,当时是开发商我带去银行贷款的,当时签了很多合同,但一份合同都没给我,我手里头啥证据都没有,当时在银行签的合同多,银行也催签快点,我也没怎么看就签了,因为第一次买房,什么都不懂,人家叫怎么做就怎么做,我是不是被坑了?我20年里每月要还近3800,本就40多万的房子,20年还百余万,我感觉十分不合理,我该怎样维权?买这个房子我感觉不合法,我想把它退掉,又该怎么退?我该怎么办???望懂法律的师傅们为我指点迷津,万分感谢!

2019-01-01 19:22: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未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便允许承包人进场施工,属违法行为。
    以上情况直接导致工程结束,工程款拖欠不给,施工方利益受到损害。
    但是没有签合同的事实已经发生,被拖欠工程款我们还能怎么去挽回。

    收集最全面的证据,诉至法院,只要你的情况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记录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 未签订合同付的加盟费可以要求退款的。
    加盟费的定义:
    一般是在特许经营合同签订后,由加盟方一次性支付。商务部发布的《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将加盟费定义为“被特许人为获得特许经营权而向特许人支付的一次性费用”。
    加盟费成立的条件: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所规定:
    1、被特许人(加盟方)交纳加盟费是为了获得特许经营权。加盟费可以说是加盟者获取特许经营资格的对价,有了这种特许经营资格,加盟者才得以实现资本的积累。
    2、特许人首先应有自己的商标、商号、经营模式等资源,必须对被特许人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支持;
    3、被特许人开业后,特许人仍需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继续提供支持与帮助,促成其成功经营。
    可见,从加盟者的角度来讲,交纳加盟费,需要得到特许人的持续服务这个加盟费才能成为事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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