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两人在登记结婚前购买了一套房屋,购买合同写的是两人的名字,房款已付清。但因开发商后续资金不足,房屋不能达标,所以不能办理房产证。同栋楼房的其他住户已在居住,我们的那套房空在那里没有装修。男方因为其父母有一套单位的安置房,说愿意将我前面说的那套房屋给我。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如果男方写一份自愿将这套房屋给我一人的承诺书,能产生法律效应吗?如果行,这份承诺书该怎么写?是手写还是其它?对字体,格式等有何要求?需要有证明人吗?如果不行的话,这套房屋要有哪些手续才能到我名下?

2018-12-31 11:11:5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有法律效力,但是个效力未定的协议,也就是说虽然协议有效但需要某些特定的条件成就才能生效:
    1、爷爷去世
    2、子女获得该房屋的完全所有权。 第二个问题应该是建立在问题一得基础上的。该协议只要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法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当是有法律效力的。
  •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离婚后双方共住一套房屋,一方起诉分割法院一般不以拍卖形式处理。离婚夫妻房屋分割问题: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
    (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 刚买的套房 ,房产证没下来,如果是按揭房就不能卖了::
    因为按揭房要卖,是需要经过银行同意的,一般银行是不会同意转让的。
    这需要与银行沟通,如果把银行沟通了,银行同意转让(卖房)就好办了,就可以再找开发商沟通,将原订购房合同上名更改名字(同时也需要银行更名),这样就方便办理房产证了。
    (这种希望是很小的,也很麻烦的)
    因为办理房产证,是按合同上名字办理房产证的。如果没有在开发商处更变合同名字,就需要在办理房产证下后,再进行过户了。这样就会多付过户费用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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