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2010年毕业生,现在和一家公司签订了三方协议。公司决定毕业时不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就违反合同,违约金为3000元。2月份报告的时候,约定每月1000元的工资,但是现在一分钱也没有支付员工说这家公司拖欠工资很严重。现在找别的工作违反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19:19: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条摒弃了原经济合同法的过错责任原则,将违约责任定性为严格责任。
    1、合同法第107条完全没有提到“过错”问题,从法律文本解释论上可以看出法律没有采用过错责任原则。
    2、将违约责任归责原则确定为严格责任并非自合同法始。民法通则、原技术合同法和原涉外经济合同法早已经有规定。
    3、为合同法立法过程中的变化所表明。建议草案第138条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其履行不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但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 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方违约的话,你们可以要求赔偿。
  • 劳动合同违约的,如果签订了培训协议,在约定的服务期内离职的,劳动者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不得超过该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但除违约金外,再额外扣除工资是违法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