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下午好,请问公司解雇员工发行解雇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员工没有签字,之后经社长裁决公司向员工补偿了6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失业保险金的处理已经过期。因为公司没有立即向员工发行解雇劳动合同,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给员工带来的损失怎么回收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9 02:44: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劳动合同后经济补偿金的数额: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拿到补偿金,如果公司不配合,你只能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主张补偿。
  •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是半年内按照半个月计算,满半年按照1个月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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