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上的脚踝骨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工作上的保险,个人公司雇佣,上次只去找医疗费,正常的请求是多少?山西大同,上司不是当地人,为什么要得到赔偿,去那个上司,说我们现在只有医疗费才能签约。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3-20 22:48: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即可。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须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的,要从一个月开始支付直至一年的每个月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予签订的,视为已经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你单位这种情况要支付你的每个月双倍工资,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你同意可以去你的单位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
  • 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的赔偿以实际损失为准,即损失多少就赔偿多少。职工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等,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可以要求公司按工伤待遇给予经济赔偿,你也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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