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是我地产自十几年前卖给他人,产权年限迄今未产权过户。如今因动迁我能要回吗?如能够 ,如何要法?

2021-03-19 17:03: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遗嘱中的房屋拆迁的有关问题,具体如下:在拆迁活动中,拆迁人须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房屋拆迁与补偿相关事宜,该协议当事人双方只能为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其他有权签字的人,如代理人或代表人等。房屋所有权人去世后,该房屋即应当依照遗嘱或法定继承,但继承后继承人应当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以确定所有权人,变更登记之前,各继承人享有的继承权不是享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
    未变更登记的,即属于房屋所有权状态不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它的产权证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的,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登记。
  • 需要以下材料:1申请书;2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发生转移的证明;5提交税费缴纳凭证;6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7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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