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原来是农村人,在老家有一处宅基地,未建房,后在城市上班、居住,户口也在城里,请问宅基地会被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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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可以收回,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六十五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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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买了房子一般宅基地是不会被收回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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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