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老家是农村的,但是我的户口在城市里,我在农村买了一处宅基地,但是没证,这块土地是村里面给别人打的宅基地,当时没办证我咋办

2019-08-02 07:09:2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农村土地纠纷一般发生在农村户口之间,主要有: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30日内以作出处理决定的人民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当事人对行政调处不服的,可以以对方当事人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也可不经行政调处直接提起民事诉讼。
  • 关于农村宅基地,例如,丢失了农村宅基地证,可以去房屋管理部门申请补办。具体的补办流程如下:  
    1、先登报声明将原《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登报后张贴公告征求异议;  
    2、10日后如无异议由房主申请所属镇的规划建设管理站的工作人员到实地测量;  
    3、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登记声明作废报纸原件、村委证明等相关材料;  
    4、申请重新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在补办农村宅基证时,具体应该如何办理请到所属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咨询。  农村房产证补办的费用是多少?  农村房产证补偿的费用不多,分为三个部分:  
    1、申请遗失登记不收费;  
    2、补办房产证交纳房屋所有权证工本费10元/本,档案费10元/份;  
    3、登报费用。登报费用具体需要咨询报社。
  • 城市户口的居民无权继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可以继承宅基地上的房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  
    一、农村房屋买卖有哪些情况?  根据农村房屋买卖的特点,我们很容易就可以分为售房者和购房者两种情况。  对于售房者而言,基于农村房屋的土地性质,我们也不难知道,售房者一般应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村民。  而对于购房者来说,则存在两种情况,即:  
    1、集体组织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对于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也可以根据其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情况进行分类。即:  
    (1)已有一处宅基地,符合国家标准;  
    (2)已有宅基地,但在具体情况上还未达国家标准;  
    (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并未分到宅基地;  以上就是农村房屋买卖可能会出现的全部情况,每一情况的具体规定或者操作方式都会有所不同,甚至能否进行买卖都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二、宅基地可以买卖吗?  宅基地可以买卖吗?回答这个问题,不仅要结合上面农村房屋买卖的情况,还需要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一户村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其使用权由集体组织按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划拨给村民使用。作为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在取得的土地上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可以在该土地上建造住房以及其他附着物。作为使用权人无权单独转让宅基地,但如果使用权人在宅基地上已建造了房屋,房屋的所有权的完整权能属于宅基地使用权人。此时,房屋的所有权与土地的所有权分属不同的权利主体,双方在权利行使方面必然相互牵制。而房屋与土地紧密结合的特点决定了二者必有一方要妥协,或者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故而其处置情况应该有以下几方面:  
    1、如果是集体组织内的成员,即根据上文分出来的三种情况,在第一种和第二种情况下,该成员通过申请宅基地的方式一般是不会被允许的,因为这违反了一户一处宅基地的规定;而对于第三种情况,则通过法定的程序可以依法申请得到一处宅基地。  然而,这是不是代表着集体组织内的成员不能购买宅基地了呢?并非如此。尽管法律规定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并不妨碍村民拥有一处以上的宅基地。只要售房者自己有其他住处,并且双方达成合意,宅基地是可以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转让的。  
    2、如果是村民集体组织外部成员申请购买宅基地建房,则是不允许的。众所周知,我国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分为国家和集体两种。根据法律规定,国有土地可以上市自由交易,而集体土地则只能是组织内部成员所有。集体组织外部成员是不允许购买农村宅基地的。即便已经购买,一旦将来农民反悔,起诉到法院要求返还房屋,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法规,法院是肯定会作出买卖合同无效的判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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