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母的土地被征用,赔偿款能不能分给子女们

2021-03-03 05:05: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村委会无权自行组织实施土地征收。农民工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三种:
    1、为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2、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3、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
  • 目前司法实践中不能继承。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这就决定了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与一般意义上的继承不同。
  • 要看情况。征地拆迁时会由村里牵头,全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开会决定一个截止日期(一般为补偿费安置协议的生效日期)。在这个日期之时还活着的,能被确认为成员的,则即便下一刻就去世了,在以后的征地中都能分得人均的土地补偿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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