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欲购买一套新二手房,但房本未下来。通过中介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先付大部款,尾款待房本下来后过户时付清。请问这样做有风险吗?物权法保护买方吗?

谢谢。

2018-12-24 14:19: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主体不仅包括买卖双方,还包括作为居间人的中介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与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同,不仅体现在合同主体,在合同的内容规定以及责任承担上也有相异的规定。
    总之,在二手房买卖市场中,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了合同主体的权利义务,对三方起到了一定的规制作用。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合同主体为三方,在大多数合同主体仅为买卖双方的基础上,增加了参与交易的第三方——中介公司为合同主体。
    这样明确了中介公司的权利与义务,既能保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能维护中介公司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明确了二手房纠纷预防及房款支付等重要部分,中介二手房买卖对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出现纠纷的房屋、房款交付方式以及税费支付方式等环节作出了详细规定,能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中介二手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不但对买卖双方之间的违约责任,同时也对买卖双方与中介之间的违约责任进行了明确约定。同时,示范文本对违约情况进行了细化,有效避免了类似争议的出现。
  • 房产中介提供的服务必须是合法合规的,房产中介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有:
    1、确保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责任合同真实有效包括房屋的权属情况;房屋的抵押登记、典当、查封等权利限制信息;预告登记、异议登记等登记信息;房屋买卖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这是房产中介的责任。
    在通常情况下,中介难以对伪造的证件进行判断,这超出了其能力范围,中介对其提供的信息并非是一种保证责任,而是一种谨慎、勤勉的责任,尽到合理的注意即可。
    2、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提供虚假情况需要承担责任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二手房的买卖一般是通过房屋中介进行的,中介公司在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所以对于二手房中介公司的职责也要明确,中介有义务到房地产交易中心调查所售房屋的产权状况登记信息。
  • 二手房买卖签订书面协议时,最主要要关注四个方面,是产权情况、房产总价、交易税费及日期,其中要注意的是书面协议里面要明确交易税费双方如何分担。日期也是非常重要,像交定金、过户、交楼时间,确定日期才能够保证交易顺利进行,例如规定赎楼要在45天内做完,首期款在签完合同内7天做银行监管等。
    交付首期之后,就可签订国土房管局的正式二手房买卖合同。
  • 通过中介买二手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查看房产证,土地证,个别地区还有契税证)
    2、产权是否明晰无纠纷(是否有抵押,查封,离婚析产,继承,共有权人状况)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须注意:买卖不破租赁)
    4、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是否在动迁红线内)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违规搭建等,无法办理过户)。
    7、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福利分房等)
    8、水电气暖物业费用是否拖欠,该房产内户口必须迁移(特别是学区房)
    9、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黑心中介吃差价等)
    10、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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