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2012年买了一套商品房,至今没事入住。今年装修时发现外墙已严重开裂并且漏水。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维修,开发商拒绝。反映到当地的县住建部门,县领导也多次与开发商交谈,仍然没有结果。我要求县质量监管部门,对这栋楼的外墙开裂情况,出具现场查看和质量报告,但是质量监管部门也一直拖着两个月了不提供。我想问,作为业主该如何申请房屋质量鉴定呢?

2018-12-11 23:57: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商品房买卖解释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至于索赔金额,具体问题还是具体分析
  • 对产品质量不满意的,可以向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的鉴定组织单位提出申请
  • 涉及到质量鉴定的纠纷,只能到相关检测部门作出质量鉴定后,消协才可以此为依据,依法帮助消费者讨回公道。  分析:商品质量纠纷,有的比较复杂,有的相对简单,对于那些凭借生活常识即可判断责任的,不必提请检测、鉴定。
    另外,按照《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作为法定授权处理消费纠纷的消费者组织,有权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提出质量鉴定申请,组织3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的质量鉴定专家组进行质量鉴定,不一定非得找检验机构,动用昂贵的仪器设备进行检测。
    还有一些情况下,难以查清产品质量是不是真有问题,消协不一定非要查清楚再做调解,而应劝导双方互谅互让,以和为贵,化解矛盾,公平公正解决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