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的弟弟十六周岁不到,刚上高一,在学校里聚集了同寝室的人到其他寝室斗殴并用剪刀刺伤别人的心脏但未致死,现已被公安机关拘留,我朋友很急很担心,也不允许探视,请问这种案例一般怎么判?如果最轻又该怎么判,同时我们又该做些什么?很急迫,望早日给予回答,谢谢!

2018-11-29 16:1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刺伤人属于伤害类型。故意伤害分轻微伤、轻伤(
    一、二级)、重伤害三级,轻微违法后果,给予行政处罚;故意伤害至人轻伤以上则涉嫌了故意伤害罪,轻伤害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重伤害根据危害程度与情节因素,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
      故意伤害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刑事处罚责任。三个责任可以单独承担,也可以两项并行承担。
      适用法律有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治安处罚法、刑法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
  • 行政拘留期间可以会见,刑事拘留期间一般除律师会见外,亲友是不能会见的。
      相关法律规定: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
    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是否会被判刑是需要看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二者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当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最好的做法是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了解相关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嫌疑人的相关诉讼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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