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节假日按劳动法如何核算

2020-09-10 10:21: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调休或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如果单位未向员工明确调休或补休时间,员工皆有权要求两倍工资报酬;等等。
  •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
    六、星期日,则不补假。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安排工作的应发3倍工资。

  • (一)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正月初
    一、初
    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为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劳动节放假1天(为每年的5月1日)等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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