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六级伤残职工公司不予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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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伤残职工,根据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2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23;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21;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18;
六级伤残:本人工资×16;
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
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
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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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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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伤残等级鉴定中规定,一级伤残最严重,生活已完全不能自理,十级伤残为最轻。
六级伤残赔偿标准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4 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 2551 元×14 个月= 35714 元。
2. 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 60%支付。
3.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 医疗补助金,并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40 个月×2551 元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 8 个月×2551 元=20408 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5714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 102040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0408 元=1581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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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