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试用期六个月合理吗

2020-07-23 12:4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不可以对试用期随意延长,除非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对试用期时间与公司发生争议的,应当首先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当地仲裁委进行申诉,如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
  • 2008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 试用期约定3个月是可以的,但是要考虑劳动合同期限时长,在三年以上的才能约定3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应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平等协商约定,不得由用人单位一方强行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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