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看到公寓,给了定金。我现在不要了。我能退还定金吗?

2020-07-17 15:5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一般情形下,合同签订后即告生效。双方当事人无法协商解除的,任何一方都可主张法定解除权,但主张该权利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解除合同,你要承担定金责任。定金责任是指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你好,根据规定,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接受定金一方可以不向对方返还已交付的定金。
  • 你好,根据规定,接受定金一方违约的,交付定金一方可以向对方主张双倍定金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