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表示放弃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法律不禁止。为了更有利的缓解
离婚双方的矛盾一方愿意放弃财产应该提倡而不是禁止。
如果因某种纠纷,用假离婚方式一方故意放弃全部财产违反法律禁止性行为应当视为无效。
《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