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弟弟结婚6年,有一个5岁的儿子,想请教一个问题是,他们夫妻关系不好,经常吵架或打架,但还没离婚。现在我弟弟单位团购楼房,我父母准备让他买一套,总价是30万,但他们夫妻收入不高并没有这么多钱,情况是他们家出5万(这钱也是婚后我父母给他们的),我父母出5万,为首付,剩下的20万,办按揭由我父母给还款(我父母收入较高),现在的问题是,怕他们离婚的话,这个房子是否是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女方也分一半?15万吧(现价),如果这样我们就不准备给他买了,因为太吃亏了,是父母的血汗钱啊。
想请教一下,怎么做一些相关证明,以后假设离婚,这个房子是男方的,或者说夫妻共同财产只有那5万,剩下的是单独属男方的财产。这个需要怎么做?办法要有长期的法律效力,请指点!
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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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内购房,即使不写另一方配偶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约定婚内夫妻财产归各自所有。所以建议,房产证上登记为实际出资人的名字,并按实际出资份额约定,如XX3/4,xx1/4等。如果考虑到以夫妻名义办理贷款,需要加上子女名字的,那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父母帮忙还的,应写好借据,以后在分割该房屋时,先将该债务剔除再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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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看产权登记。可将父母名字与他们一起写在产证上,并约定份额,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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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