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结婚是用公公部队的新房,(部队房子到现在都没有房产证)婚后生小孩以后,公公首期付款20万给我们买房,房产证上是我老公的名字,以后由我老公每月月供2885,一直付了一年多,可是由于怕麻烦。我们一家三口五年来一直居住在公公的部队房里,新房由公公婆婆居住,请问,新买的这房子算不算夫妻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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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的房产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产证的。所以并不存在共同财产的问题,但这类房屋是可以出卖的,你享有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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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房产证上只有您丈夫的名字,房子由您的公公婆婆长期居住,对房子的产权没有任何影响。该房产仍为您和您丈夫的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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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是你公公付的房款但是婚后购的且房产证是你丈夫的名字因算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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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房子,有产权证,则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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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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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新房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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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