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2002年11月1日通过一家装修公司进行房屋装修,2003年1月13日比规定合同晚了13天交房给我.也没有竣工验收,装修公司就跑了.我也没有和装修公司了解装修余款.今年10月装修公司将我告上仲裁中心,仲裁中心判我归还装修余款,并全额承担仲裁费用,对于我提出房屋没有竣工验收的问题解释我已与2003年1月底入住,实际以验收竣工.对于我对装修逾期要求的赔偿,解释需我另案上诉. 我想上诉,追讨装修逾期的赔偿(合同上有注明赔偿标准).但是由于没有竣工验收,装修公司就跑了,我没有证据其逾期多少天?我只有小区物业出具的临时出入证装修公司归还日期,但装修公司辩解这不算证据(可以先走后还),另外我是否可以以仲裁中心的解释我与2003年1月底入住,为实际验收竣工,来追究装修公司逾期赔偿的时间,要求赔偿. 否则,这样可不是太没有公理了,装修逾期一跑了之,过了一年还要求我偿还余款,并承担仲裁费用,我如果上诉不成功,可如何是好,真的咽不下这口气.

房产纠纷
2004-11-01 04:25: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