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山东一基层供销社职工,由于单位不景气,单位把房屋卖给了我们几个职工,当时签了买卖合同,合同中画了各自房屋的示意图,包括亩数,长宽数等.目前,由于他家拆了房要盖新房,发生了房屋边界问题.对方说应按图上所标示的,在我们过界上两点间取直线,这样就会将我家现有房屋削去一个角,我家房屋必须拆一部分,我家现有房屋的地方将有一小块给对方,焦点就在此.而我们家认为,当时分的时候,就已经讲好了,现有房屋是谁的还是谁的,在这个原则下才分的地及地上房屋,而且这一点有当时负责人来证明,我们认为不应按图拉直线,应尊重现状,以现状为主,示意图是不准确的.不应拉直线,应并重现有房屋.请指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