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与丈夫在01年结婚,女儿今年7岁,婚后一直与丈夫的父母一起居住,09年1月1日丈夫突然说要外出租房住,我和女儿就随丈夫在09年1月1日外出租房居住,09年2月丈夫在当地法院起诉与我离婚,丈夫并与起诉与我离婚后又回到其父母家中,女儿随我就在租住房屋居住,09年4月开庭,4月21日丈夫母亲以想女儿为名把女儿接走,我一人住在租住房屋,三庭开完后,4月28日我交了最后的意见,09年5月7日上午丈夫突然把我居住的租住房的门锁换掉,不让我居住,我无奈只有另找租房。离婚时丈夫说我们结婚时他父母给我们结婚购置的家用电器等物,应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并应该归还他的父母。而女儿又随他们一家三口生活,不知道这样对我要女儿的抚养权有无不利,我和丈夫都是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我能否要求丈夫给我住房和其他的补偿吗?我能取得女儿的抚养权吗?

婚姻家庭
2009-05-13 15:08: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网赌玩家会不会坐牢
刑事辩护 20570
公积金一生可以用几次
62568
刑辩律师面对三难很无奈
律师动态 20177
刑辩律师面对三难很无奈
是米果太偏激还是职员太委屈?
竞业禁止 46328
是米果太偏激还是职员太委屈?
这个半天假,过得有点不知所措
休假 6922
这个半天假,过得有点不知所措
居住证设卡,体面劳动很尴尬
劳动动态 28070
居住证设卡,体面劳动很尴尬
我真的无家可归吗?
劳动合同案例 36113
我真的无家可归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