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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设卡,体面劳动很尴尬

2019-01-24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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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中国青年报5月8日)一个荒唐

  外地人再去云南省昆明市,如果没有居住证,就找不到工作,租不到房子。这是刚刚结束公示的《昆明市居住证管理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中规定的内容。4月17日该草案面向社会公示。一周的公示期虽然已经过去,但草案引发的争议仍在继续。(中国青年报5月8日)

  一个荒唐之极的“土政策”!谁出租房子给无居住证者居住将面临处罚,可要拿到居住证得有一连串的条件——先要拿到“临时居住证”;连续居住一年以上;在昆明有固定住所和稳定工作;办证必须交验“现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就业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等。这其中有两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悖论,租不到房子住又要对方提供“现居所证明”;本来就是来找活干的,却要先提供就业单位证明,难道让火车站候车室里的椅子和大街上的水泥路给出证明不成?

  从暂住证到居住证,本来是一种进步,可如今成了外来人口进城的一道关卡,使他们还没有找到一个比较固定的住所、稳定的工作就受到种种折腾,令人匪夷所思。显而易见,这有悖于法律规定。《宪法》规定公民有居住和迁徙的自由,《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就业促进法》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消除就业歧视;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享有与城镇劳动者平等的劳动权利,不得对农村劳动者进城就业设置歧视性限制。不仅如此,昆明的这个草案还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不适用本规定”,难道外地人就不如外国人?不难看出,居住证“土政策”通体折射出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户籍歧视以及管理者的懒政,与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格格不入。

  从“有尊严的生活”到“体面劳动”,集中体现决策者关注民生,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体面劳动不仅仅表现在增加工资和“同工同酬”等劳动者权益保障上,更应让普通劳动者享有法律赋予的流动权与落脚权。如果劳动者被居住证拒之城市大门之外,怎么能够体面地劳动,有尊严地活着?有消息说今年将重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如果一些地方依然夜郎自大,各行其是,抱着“老皇历”不放,以居住证设卡,那么,户籍改革将会遭遇怎样的尴尬?还有成功的希望吗? 梁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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