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房子租出去了,当时合同是没有明确写明租期从几月几日至几月几日,只是写了租金一年一次性付清,也是全部付清了,现在租房子的只租用了两个月,他不做生意了,要求我们归还留下了10个月租金,这有理吗?很急切想知道。
-
虽合同未明确约定租期,但是已经缴纳一年房租,可认为合同租期实际为一年,承租人无权要求返还剩余十个月租金。
-
理由不足,给你造成的损失也得算在内
-
合同是否有违约责任?
-
依据合同法规定,承租户应该给你一个合理期限,才能够解除合同。
-
合同是否有违约责任?依据合同法规定,承租户应该给你一个合理期限,才能够解除合同。
-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