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小店上班,因家里决定让我去学校学习,所以在09年2月底我就和老板说不干啦,我当时考虑到店里不好找人一直没有走,我给她说让她敢快找人,中间给他说过几次我最晚四月底就不干了,直到09年5月2号,因为当时学校里已经开课啦,我给她说不干要走了,5月3日收拾东西想要工资,当时她态度非常的不好,我怕不给工资也就好好听她说,好几个月的工资,最后她只给了1000元,剩下的她说哪天她手头有钱再给,我知道这个样子他是赖着不想给了,当时情况容不得我说太多的话,要求她给写了一张欠条,但没有写她的名字,只有姓,有日期,当时有让他写名字,他不写我怕再强求连这个欠条也拿不到了,我有当时整个过程的录音,我现在给怎么办,也不这道他什么时间手头宽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