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住的村还没有征购,属于城市与农村之间,也不是城市,但属于街道办事处管理,,我们现在都成家了,也有孩子了,可是没有地方住,还是租房住,村里为了解决我们的困难同意每户给150平方的宅基地用于修房屋,村里和街道办事处都同意了,盖了章,可是,上级政府,规划局,建设局不同意,不同意盖章,,它们想把那块给我们修房的地卖给房产公司,从中捞钱,我们不同意,我们是农民,一旦失去宅基地,将会丧失基本生存条件,谁会考虑我们的工作,养老,医保?,,,我们如何办? 我们的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制,他们让执法局的人天天来挡,不让我们修,说,翻建房屋可以办手续,新建房屋停办手续,我们手续不全,不让盖房...我们如何办?急急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