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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97年买了一套12万元的房子,97年经人介绍认识一个女朋友,2004年,我们结婚后,那女的一直吵闹不休,说房子是她的,我们因为不懂法律,以为他们是事实婚姻,在一司法局(我们上当受骗签了字,可是没有证据)就答应2个月内给5万元钱房产分割费,如违约,则给违约金5万元。女方一直躲避我们,2个月后向法院起诉,一审判决我们给5万,并承担3000元诉讼费,女方不服,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要求给违约金、房产分割费共1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1.5万元。二审以我们没有上诉为理由,说不上诉就是默认了5万元事实,现她要求的是5万元违约金。判决我们赔偿违约金、房产分割费、诉讼费约11.5万元。早在一审时,房子已经被查封保全。我想问的是: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房子即使被他们拍卖,按现在价值最多只能卖8万,(因为当时房子还欠开发商1.2万元,并且没有办房产证,况且已经是住了7年的旧房子了),我们既没有钱给他,我们自己还要住房。我们如果再申诉,会是什么结果,急盼解答,谢谢。

债权债务
2005-06-19 11:41:1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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