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4月22日晚上下班后,和两个同事在单位的对外餐厅用餐,两小时后用餐结束下楼,不小心从二楼摔下来(不是从楼梯滚下,而是翻过楼梯扶手摔下的),请问这能算工伤吗?楼梯扶手最高只有78公分.我们可以起诉单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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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发生的机动车事故才是工伤,而且事故与下班之间要连续,也就是下班后直接回家,不能因其他非工作原因中断。你这既不是机动车事故,因中间吃饭中断了,也不具有连续性,又不是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所以这个不是工伤。但你可以起诉餐厅的经营者和管理者,要求他们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如对我的解答满意,请按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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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在对外餐厅用餐,关键是该餐厅是否是你老公单位当晚指定用餐点,即是否是工作的必要延续。否则,只能以人身损害起诉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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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主张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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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工伤事故要求单位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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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主张工伤待遇,但可以要求餐厅的经营者承当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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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如果扶手不合格,可以起诉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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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