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和父亲住一院~母亲03年去事~09年4月本村要搬迁!可09年3月我父亲又找了个老伴!比我父亲小10岁!别人老说那老太太是想分家产!我也说过可我爸不听!说这样可以多拿一份钱!《我们这是一人口50平米的照顾》现在我分得2居2所我父亲也2居一所!因为房产名字是我爸的四年之后才能转到我名下!可万一我爸四年之内没了那是不是3个2居都是她的啊?还有她有个女儿想在我爸2居中久住!我不同意!这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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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权干预你继母的女儿居住,你母亲去世后你对你母亲的房产有一半的继承权,但你的两居室你是否享有所有权需要确认,具体要看你们村是按照人口分房还是参照原有住房分房。房产过户一般视为买卖,最好采取其他方式确权,不详之处可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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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属于你的2居就是你的财产,可依回迁安置协议确定,对于属于你父亲的那份财产,在你父亲去世后,你和你后母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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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爸爸同意让其居住,则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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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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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的幸福重要,财产问题看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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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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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屋为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可以依法继承。具体可以与律师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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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