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04年2月在银行存按每月275元存六年的教育储蓄,在五月漏存于次月补上,8月漏存于次月补上,当时银行工作人员未告之我后面部分要按活期支付,之后一直按月以275存入银行,到这个月26日我到银行存钱,工作人员告之我这四年多存入的金额全按活期计息,我当时很是生气,因之前一直未有人告诉我此情况,现在还有半年多六年零存整取期就要到了,才告诉我,而且到今天也为对此事给一个说法,我已几次电话联系,告之领导不在,有事。我该怎么办,难到自认倒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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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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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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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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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