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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原单位就任办公室主任,三个月前辞职,总裁顺利的批好辞职申请。但由于工资是分两部分:按月发放,按月提留;所以我现在仅仅得到了按月发放的剩余工资。每月提留我的六个月共计1900元钱,公司人事部言之要三个月后方可提交相关报告请示是否发放。(其实公司并无相关明文规定) 现在三个月过去了,公司以此部分要进行年终考核为由进行拖欠,并言可能因种种绩校而扣掉一部分工资。但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什么理由都是他们随意捏造的。 因为公司无工资条,而我原先在公司作过人事相关工作,在发放工资的个人单页上写有工资总数,每月发放数额和提留没有发放的数额。我有复印件。若公司还不发我的提留工资,或以种种理由减少提留工资发放额,我准备仲裁。不知胜算如何。

劳动纠纷
2004-11-05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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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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